一、依據苗栗縣政府111年11月11日府民生字第1110216043號函辦理。
二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11月7日宣布,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,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,為兼顧社會經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,經參考國際現行公衛防疫措施,自本年11月14日起,取消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之場所(域),包含殯葬場所等24類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3劑)接種或快篩之限制。